巴比特快讯,人民网近日发表文章《数字藏品 ≠ NFT?关联与本质差异何在》。文中阐述,数字藏品与NFT虽有关联,实则存在根本性的不同。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与标准综合实验室区块链版权中心主任刘天骄强调,我国数字藏品与海外NFT存在三大差异。
首先,海外NFT建立在公链之上,公链对所有用户开放,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读取数据、执行交易等。海外NFT的核心特性在于其独立性,不受任何管理或控制,无人或机构对其进行监管。相较之下,我国数字藏品则建立在联盟链之上,众多区块链、联盟链均为政府搭建的基础设施,我国对联盟链实施了严格的管理。其次,在藏品内容的发行上,海外NFT无需经过版权审核,而我国规范的数字藏品必须经过内容审核方可上链发布。此外,海外NFT将作品或虚拟物品代币化,传递的并非真正的数字文创作品或数字版权作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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