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证监会联合金管局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在全面审视现有政策及规范的基础上,监管机构确认了相关政策适用于有意参与虚拟资产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据此,香港监管机构宣布,除现有的虚拟资产期货ETF之外,监管机构已准备好受理涉及虚拟资产的其他基金申请,这其中包括虚拟资产现货ETF。
在发布的通知中,香港证监会指出,监管机构将批准虚拟货币ETF以实物(如虚拟资产本身)或现金的方式进行认购与赎回。然而,香港证监会亦提出了若干要求。例如,计划投资于现货虚拟资产的基金,其投资对象必须是已对香港公众开放交易,且能在获得SFC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上交易的币种。
此外,基金的受托人或托管人需将加密货币的保管职责委托给经SFC授权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或符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的加密货币保管标准的机构。若基金发行商计划让虚拟资产投资份额占基金总净资产价值的10%以上,必须提前与SFC进行沟通。
据先前报道,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对于此类现货ETF,香港正在权衡是否允许零售投资者参与投资,但需满足监管层面的关切。
“我们欢迎任何旨在提升效率和客户体验的创新技术应用提案。只要能够妥善处理新增的风险,我们都持开放态度。无论资产类型如何,我们的监管原则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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