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原内容的优化改写:
具体措施可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全面禁止企业将经营虚拟货币作为主营业务,严格禁止虚拟币交易,并封禁虚拟货币的经营主体;其次,禁止为虚拟货币提供登记、兑换、支付、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使虚拟货币沦为无实际意义的数字;再者,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信息的传播。
虚拟货币交易的炒作活动扰乱了经济金融的正常秩序,引发了非法跨境资产转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国多次明确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这是刻不容缓的。
在银行尚未确认该笔资金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之前,不应向相关单位报告,从而也无法由第三方协助银行判断该资金是否属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即便银行发布了公告,但根据公告内容,仍无法达到全面禁止的效果。
6月21日晚,中国农业银行率先发布声明,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监管要求,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禁止使用本行服务进行虚拟货币交易。随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以及支付宝等机构也纷纷发布类似声明,表示将采取行动。
尽管游戏官方禁止交易,但法律并未规定买卖游戏币违法。网络游戏运营商不得侵犯玩家对虚拟货币的合法权益,在网络游戏终止运营时,玩家游戏账户内未使用的虚拟货币应予返还。
根据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清理整治的通知规定,为保护社会公众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系统安全稳定,现予以公布。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于比特币的买卖交易,已禁止各金融机构和交易平台的买卖行为,违反者将被下架APP、吊销营业执照。但个人买卖比特币并未被禁止。然而,若以倒卖比特币为名,从事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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