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假究竟是否为158天?关于产假158天,它是否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国家对此有何规定?产假158天究竟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吗?根据国家规定,产假共计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需要注意的是,产假是以自然日而非工作日计算的,因此,产假理应包括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法律依据 关于女职工产假,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的产假不少于30天。若遇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以下是详细的法律分析: -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的,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产假天数计算以自然日为准,而非工作日,因此,产假包括节假日。 三、产假158天包含节假日的原因 江苏省为女性员工提供了158天的产假,这是较长的假期,旨在让她们有足够的时间适应新生儿的到来,并考虑到法定节假日。产假作为一项重要福利制度,旨在保障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和健康。 四、产假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产假天数以自然日为准,因此包括节假日。 五、上海市产假情况 上海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还可再享受60天生育假,总计158天。生育假遇双休日不顺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生育假一般应与产假合并。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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